不動產權證 抵押登記信息 日照不動產抵押權首次登記指南

一、申請條件
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保障其債權實現,依法設立不動產抵押權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 。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構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構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構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一并抵押 。
1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不動產的占有,將該不動產抵押給債權人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一般抵押權首次登記;
2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不動產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最高額抵押權首次登記;【不動產權證 抵押登記信息 日照不動產抵押權首次登記指南】
3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設定抵押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權首次登記 。
注:抵押權首次登記應當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
二、申請材料
申請抵押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不動產權屬證書 。
4主債權合同 。最高額抵押的,應當提交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債權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記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5抵押合同 。主債權合同中包含抵押條款的,可以不提交單獨的抵押合同書 。最高額抵押的,應當提交最高額抵押合同 。
6下列情形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同意將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的,應當提交已存在債權的合同以及當事人同意將該債權納入最高額抵押權擔保范圍的書面材料;
(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應當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
三、辦理流程
受理——地籍調查——權屬審核——批準——注冊登記——核發土地證書
四、辦理時限
(一)初始土地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二)變更土地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三)土地他項權利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如材料齊全、費用交齊和領導審批后1個工作日辦結);
五、辦理地址
1.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直屬業務部
地址:日照市政務服務大廳二樓(煙臺路197號)
咨詢電話:0633—8717058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東港業務部
地址:日照市東港區政務服務中心(臨沂北路269號)
電話:0633—8292923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嵐山業務部
地址:日照市國土資源局嵐山分局(嵐山中路27號)
電話:0633—2611179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業務部
地址:地礦鑫園
電話:0633—8360209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5.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業務部
地址: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政務服務中心(山海天路371號)
電話:0633—8316327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6.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海洋城業務部
地址:日照國際海洋城辦稅服務廳(204國道與中盛路交匯處往北50米路西)
電話:0633—2950079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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