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失業保險注銷登記 臨汾市失業保險發放標準

一、參保單位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征繳稽核科為其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一)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繳費義務;
(二)參保單位營業執照注銷或被吊銷;
(三)單位因住所變動或生產、經營地址變動而涉及改變登記機構;
【臨汾市失業保險注銷登記 臨汾市失業保險發放標準】(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二、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由專管員為其測算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滯納金,并在結清欠費、滯納金及罰款后填寫《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提交相關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注銷文件 。經專管員審核,報征繳稽核科負責人及中心分管領導核準后,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注銷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
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在信息系統內統一進行標注,并封存其參保信息及有關檔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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