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臺灣通行證及簽注辦理

申請條件(一)商洛市居民 。
(二)須本人到場提交申請材料并接受有關詢問 。
辦理材料一、交驗身份證件 。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代辦的,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件,并提交復印件 。
二、交驗有效的入臺許可證明或經確認能夠進入臺灣地區的有關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
三、已持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 。
四、單位意見 。根據有關規定,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臺灣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無工作單位的,提交戶口所在派出所意見 。更多的內如點擊臺灣通行證》》》
五、持國務院臺辦“赴臺批件”人員申請前往臺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商洛臺灣通行證及簽注辦理】
六、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
(一)申請赴臺探親、居留、定居的,交驗有效的入臺許可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
(二)申請赴臺團隊旅游的,須交驗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費用發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
辦理地點各縣(區)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廳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 (7-8月15:00-18:00)
聯系電話0914-2394315、2366098
辦理流程照相、復印--窗口采集指紋信息、當面簽名、領取受理回執--繳費
備 注⑴申請表背面申請人簽名欄請在民警受理時當面簽署;
⑵回執后請仔細核對相關信息,并在回執單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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