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省直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最高支付限額的通知

省直醫療保險各參保單位、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提高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 減輕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 經研究決定 , 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的公務員醫療補助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補助標準仍按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甘肅省省直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甘政辦發〔2001〕111號)執行 。
【關于調整省直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最高支付限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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