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關于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的溫馨提示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溫馨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并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2022年未申報或申報后未足額繳納的用人單位,應在2023年3月31日前到參保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核定應繳費額,并在稅務部門完成繳費 。2023年3月31日后繳納2022年度醫療保險費的,除繳納應繳未繳的醫療保險費本金外,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
拓展閱讀:新農合、少兒互助金是不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成都關于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的溫馨提示】是的 。以前的少兒互助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都已整合為了現在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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