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 。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1、研究生學歷
(1)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于在學期間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
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
【丹東執業醫師考試地點安排 丹東醫師資格考試學歷審核規定】(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床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于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4)臨床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床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2、本科學歷
(1)五年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溫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
(3)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3、高職(專科)學歷
(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2)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取得資格后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后,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 。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
4、中職(中專)學歷
(1)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同意設置并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
相關經驗推薦
- 丹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不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丹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不受理的情形
- 丹東醫師資格考試的特別說明
- 丹東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報考條件 丹東執業藥師招聘
- 丹東醫師資格證與醫師執業證書的區別與聯系
- 丹東市衛生局 丹東各地區衛生局一覽
- 丹東大學生就業補貼怎么申請 丹東職業介紹補貼怎么申領?
- 丹東職業介紹補貼申領指南 丹東人才補助
- 丹東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領指南
- 丹東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指南最新 丹東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指南
- 丹東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材料有哪些要求 丹東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材料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