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辦理指南

一、補貼對象: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二、補貼條件: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及協作地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脫貧人口 , 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 , 勞動合同不作時間要求) , 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可申請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
備注:
1、員工入職前須已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中途停保的 , 應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后再重新申請)或符合脫貧人口身份(脫貧人口指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
2、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
3、該補貼可和一般性崗位補貼一同申請 , 一般性崗位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4、同一勞動者 , 多類社保補貼不得同時享受;以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政策時 , 各項社保補貼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 , 首次享受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5、分公司不得申請各項就業補貼 , 獲得總公司書面授權的除外;
6、就業創業補貼所稱“以上”、“以下”、“以內”、“不超過”、“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 , 均包含本數 。
三、申請材料:
1、《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
2、《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花名冊》;
3、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身份證);
4、就業困難人員證明材料:就業困難人員須在本省辦理登記或認定 。
①在本市辦理登記或認定的不需提交材料;
②在本省外市辦理登記或認定的需提交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創業證》 。
5、屬本省脫貧人口的 , 需提供《同意接受查詢脫貧人口意見書》;
6、《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勞務協議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7、以分公司名義申請的提供總公司授權書 。
注:以上材料在用人單位首次申報時應全部提供 , 以后正常申報時 , 除享受人員發生變動外 , 只需提供申請表和花名冊 。
四、辦理流程:
(一)網上辦理流程:
登錄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進行網上申請 。

佛山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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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用人單位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 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審核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 , 并通過高拍儀錄入系統 , 即刻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 , 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予以受理 , 出具《受理通知書》 , 并在《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上加具審核意見 , 提交上一級復核 。
用人單位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 , 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材料不齊的 , 當場出具《行政審批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 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 。
3、復核 。復核人員對材料進行復核 , 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意見 , 并在《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上加具復核意見 , 提交上一級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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