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

南陽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
可以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但是,關于如何判定失業人員是否重新就業的標準問題,國家有專門規定: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 。
【南陽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
據此,失業人員在打零工期間,只要沒有新的用人單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就不屬于失業保險上的“重新就業”,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 。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按照本條例規定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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