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什么 西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什么險種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分三個險種:⒈基本醫療保險;⒉補充醫療保險;⒊醫療補助
待遇享受分為:“重癥慢性疾病”門診費報銷、“危重急”癥門診費用報銷、住院費用報銷 。
一、“重癥慢性疾病”門診費用的報銷:經鑒定為“重癥慢性疾病”的患者在個人帳戶金用完后,當年繼續治療該病種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65%,用人單位負擔20%,個人自付15% 。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一種一類“重癥慢性疾病”1300元;一種二類“重癥慢性疾病”10400元;同時患有兩種及以上一類“重癥慢性疾病”2600元;同時患有一類、二類“重 癥慢性疾病”13000元;同時患有兩種及以上二類“重癥慢性疾病”20800元 。其中,參加了補充醫療保險的二類“重癥慢性疾病”患者發生的門診費用按上述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其個人自付的15%部份,由補醫療保險按在職人員80%,退休人員90%給予報銷 。
二、“危、重、急”癥門診費用的報銷:參保人員因“危、重、急”癥在醫療機構門診搶救,搶救治療病情穩定后轉入住院所發生的門診搶救費用具備①病危通知書;②門診急診病歷;③費用清單和發票經醫保中心審核同意后可一并納入住院費用審核報銷 。搶救無效死亡的具備①病危通知書;②門急診搶救病歷;③費用清單和發票;④醫學死亡證明;⑤單位證明后符合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扣除完全自費和比例自付后剩余的金額全額報銷 。
三、住院費用的報銷:參保人員在涼山州內的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政策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實行單次結算 。住院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為:三級醫院550元,報銷比例84%;二級醫院400元,報銷比例88%;一級醫院和未達級醫院350元,報銷比例90%;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50元,報銷比例92% 。退休人員及精神病 、二類“重癥慢性疾病”患者,住院起付線在上述標準上依次再降低50元,報銷比例按醫院級別依次提高3% 。一個自然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從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標準每次按醫院等級逐次降低50元,但起付標準在職人員不得低于200元,退休人員不得低于100元 。因公出差、學習考察、探親旅游和經批準轉州外(異地居住人員因病情需要轉上級醫院)住院治療的不分醫院級別及住院次數,每次起付線標準均按800元執行 。精神病及二類“重癥慢性疾病”患者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負擔一次起伏線 。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
參加了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⒈參保人員每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扣除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部分,其個人自付部分(不含自費藥品、自費診療項目和自費醫療服務設施項目以及超過醫療服務支付標準的部分),由補充醫療保險按在職人員50%,退休人員、精神病和二類“重癥慢性疾病”患者60%的比例給予報銷 。⒉一個自然年度內,住院費用累計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符合政策范圍內的由補充醫療保險按在職70%,退休人員、精神病和二類“重癥慢性疾病”患者75%的比例給予報銷 。補充醫療保險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 。
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補助保險的,符合政策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其個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線、自費藥品、自費診療項目和自費醫療服務設施項目以及超過醫療服務支付標準的部分)由醫療補助保險基金按在職人員80%,退休人員、精神病和二類“重癥慢性疾病”患者90%的比例給予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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