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啊 合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合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答:一、住院報銷:
參保居民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出院時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基本醫保基金按下列規定支付:
本市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二級和縣級醫療機構、市屬三級 醫療機構、省屬三級醫療機構,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500 元、7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分別為90%、85%、80%、75% 。未經轉診跨縣(市)域在三級及以下、省屬三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增加1倍,報銷比例分別降低10、15個百分點 。急診搶救、傳染病、惡性腫瘤以及通過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轉診的,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不變 。【合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啊 合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二、門診報銷: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結賬時憑身份證(戶口簿)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居民醫保基金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基層普通門診 。參保居民在參保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發 生的普通門診費用,醫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單次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50元、20元,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150元/人 。
(二)大額普通門診 。在參保地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不含慢特病門診以及健康體檢、疫苗等不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費用),單次達到200元且年度累計超過500元的,超過部分醫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 2000元/人 。在市內跨縣(市)域發生的大額普通門診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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