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失業登記線下辦理流程 網上登記失業流程

在法定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處于無業狀態的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依法辦理失業登記后,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
梅州失業登記線下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
申請人向梅州市就業和人才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
2.受理:
工作人員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 。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梅州失業登記線下辦理流程 網上登記失業流程】
3.審查: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
4.決定:
申請人梅州市人力資源市場辦事大廳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
咨詢電話:0753-2302965
【拓展信息】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哪些情形?
答:《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中斷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中斷計算 。中斷原因消除后,失業人員可以繼續申領失業保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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