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溫州洞頭區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申報方式+補貼標準

關于開展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為深入貫徹《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的通知》(浙人社〔2022〕37號)精神 , 現就有關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困難行業企業(含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
上述5個特困行業的確定以企業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為依據 。現有信息無法滿足劃分行業類型需要的 , 可參照市場監管或統計部門登記的行業類別 , 也可根據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企業名單進行確認 。其中旅游業包括旅行社、酒店、旅館、民宿、景點景區等 。如上述途徑都無法確定企業行業類別的 , 則由申請企業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書面承諾 , 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022溫州洞頭區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申報方式+補貼標準】
嚴重失信企業和“僵尸企業”不納入補助范圍 。對于在社保基金和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審計和巡查中發現存在違規情形 , 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 , 不納入補助范圍 。
洞頭區和各縣(市)統籌區結合本地基金情況 , 確定受疫情影響企業范圍 。
二、補貼標準
按單位2022 年4月失業保險參保繳費人員每人500元的標準發放 。
2022年5月以后新開辦的單位 , 按申請補助時上一個月的參保繳費人數計算 。
三、申報方式和材料
(一)“免申即享”
符合“免申即享”條件的參保單位無需提出申請 , 通過大數據精準比對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 , 直接撥付到單位對公賬戶;無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 可返還至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 。
(二)線上申報
根據通知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 , 注冊法人用戶賬號 , 搜索“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 按參保轄區選擇申請 , 需提供《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申請表》、單位證照(可數據共享的無需提供)和《承諾書》 。
四、執行期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
五、其他
(一)單位申請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 無需提供培訓計劃、培訓合格證書、職工花名冊及生產經營情況證明 。
(二)同一單位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訓補助 , 符合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
(三)單位按規定申請緩繳(代繳職工個人失業保險費須到位)或失業保險費未到賬不超過1個月的 , 可以申請享受 。
(四)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 , 政策對象另行通知公告 。
六、經辦機構地址和電話

2022溫州洞頭區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申報方式+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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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申請表
2. 承諾書
掃碼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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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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