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興收養登記落戶辦理條件是什么?

【2022年嘉興收養登記落戶辦理條件是什么?】2022年嘉興收養登記落戶辦理條件一覽
兒童福利機構撫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或打拐解救的被拐賣兒童的,應當憑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
(一)棄嬰(兒童)入院登記表或棄嬰(兒童)基本情況證明;
(二)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
(三)暫時未找到親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證明、尋親公告 。
兒童福利機構首次申報棄嬰(兒童)戶口登記的,需要提交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 。
收養關系依法成立后,未成年被收養人已辦理戶口登記的,收養人憑《收養登記證》或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可以向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未成年被收養人的戶口遷入登記 。
未成年被收養人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隨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
經縣級民政部門審核,當事人私自收養棄嬰(兒童)但不符合收養登記條件的,可以轉擬落戶地縣級公安機關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以“非親屬”關系在當事人戶內辦理該棄嬰(兒童)的常住戶口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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