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宿遷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呢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拓展內容:
申請條件:
1、擬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
【宿遷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宿遷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呢】2、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 。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監護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與未成年人關系證明 。
4、動不便的老齡、殘疾等流動人口,可委托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代辦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委托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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