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臨汾市區公租房申請條件+程序+時間

臨汾市房地產服務中心關于公布市區2023年度公共租賃住房申報條件和申報核準工作的通知
臨房服字〔2023〕17號
市區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有關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申報家庭:為確保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臨汾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暫行辦法》(臨政辦發〔2016〕70號)有關規定,現就市區2023年度公共租賃住房申報條件及申報核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申報條件
(一)一類保障家庭
1.市區(南街辦事處、鐵路東辦事處、辛寺街辦事處、水塔街辦事處、鄉賢街辦事處、解放路辦事處、濱河辦事處、汾河辦事處、車站街辦事處、鼓樓西街辦事處轄區范圍內)居民戶口;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9300元(含)以下;3.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
(二)二類保障家庭
1.市區城市規劃區(東至108國道,南至南外環—108國道,西至公路西環,北至北路西環)內居民戶口;【2023臨汾市區公租房申請條件+程序+時間】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0600元(含)以下;
3.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
(三)三類保障家庭
1.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只需認定在市區城市規劃區內無私有住房,即可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其他條件在房源供應不足時,可作為順序輪候的依據;
2.新就業人員指學校畢業或部隊復退不滿5年,且具有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居民戶口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新就業的提供工作單位錄用證明,企業單位新就業的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 。上述人員均需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3.外來務工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并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
二、申報核準程序
依據《臨汾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暫行辦法》(臨政辦發〔2016〕70號)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
三、申報核準時間
(一)個人申報時間為工作日申報(節假日除外);
(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有關單位集中匯總后工作時間日內上報;
(三)保障家庭年度核準工作為2023年4月1日—7月15日 。參加年度核準家庭名單,發至各單位郵箱 。
四、有關要求
(一)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和通知要求,認真落實責任,明確專職部門、專職人員,做好轄區范圍內公共租賃住房申報審核工作,切實做到盡職盡責、應保盡保 。
(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強化工作紀律,及時受理群眾申報,嚴格準入條件,切實做到公共租賃住房申報審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
臨汾市房地產服務中心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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