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的增值稅率適用范圍是什么


一、農產品
(一)植物類
1、糧食:小麥、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麥、燕麥、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餃子皮、餛飩皮、面皮、米粉、掛面、干姜、姜黃、玉米胚芽等 。備注: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2、蔬菜:蔬菜、菌類植物、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晾曬、冷藏、冷凍、包裝、脫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醬菜和鹽漬蔬菜等 。備注:各種蔬菜罐頭,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3、煙葉:曬煙葉、晾煙葉和初烤煙葉 。備注: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4、茶葉:鮮葉和嫩芽(即茶青),經吹干、揉拌、發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備注:精制茶、邊銷茶及摻對各種藥物的茶和茶飲料,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5、園藝植物: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圓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經冷凍、冷藏、包裝等工序加工的園藝植物 。備注: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后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6、藥用植物:用作中藥原藥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以及利用上述藥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飲片 。備注:中成藥,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7、油料植物: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欖仁、棕櫚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
8、纖維植物: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黃麻、槿麻、苧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以及棉短絨和麻纖維經脫膠后的精干(洗)麻 。
9、糖料植物:甘蔗、甜菜等 。
10、林業產品:原木(喬木、灌木、木段),原竹(竹類植物、竹段),天然樹脂(生漆、樹脂和樹膠,如松脂、桃膠、櫻膠、阿拉伯膠、古巴膠和天然橡膠(包括乳膠和干膠)等,竹筍、筍干、棕竹、棕櫚衣、樹枝、樹葉、樹皮、藤條等,以及鹽水竹筍 。備注:鋸材、竹筍罐頭,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11、其他植物: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以及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 。
(二)動物類
1、水產品: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干魚、干蝦、干蝦仁、干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 。備注: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2、畜牧產品:牛、馬、豬、羊、雞、鴨,肉產品,包括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鹽漬肉、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內臟、頭、尾、蹄等組織,以及肉類生制品,如臘肉、腌肉、熏肉等 。備注: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制品,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3、蛋類產品:鮮蛋、冷藏蛋,以及經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 。備注:各種蛋類的罐頭,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4、鮮奶:乳汁,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生產的巴氏殺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25190—2010)生產的滅菌乳 。備注:酸奶、奶酪、奶油、調制乳,稅率為13%,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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