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廈門社保繳費新政策

廈門市稅務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具體經辦事項的通知
一、適用范圍和實施期限【】
(一)5個特困行業
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所屬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 。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 。其中: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5月至12月;
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
(二)17個緩繳擴圍行業
農副食品加工業等17個困難行業(名單詳見附件)所屬的、2022年申請緩繳前出現1個月以上(含1個月)虧損的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 。其中: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6月至12月;
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
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6月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申請退回6月費款 。
【廈門市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廈門社保繳費新政策】(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等參保單位
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被納入封控管控防范區等封閉管理區,并且2022年申請緩繳前出現1個月以上(含1個月)虧損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
上述單位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6月至12月 。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6月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可申請退回6月費款 。
(四)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本市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
二、緩繳資格
(一)5個特困行業參保單位緩繳資格認定
廈門市稅務局結合參保單位在辦理商事主體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相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認定參保單位緩繳資格,不增加參保單位事務性負擔 。
可享受緩繳的行業中:餐飲、零售、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的分類標準,分別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規定的餐飲業、零售業、航空運輸業、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鐵路運輸業;旅游行業的分類標準,按照《國家旅游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8)》規定的旅游業執行 。
參保單位登記的行業類型無法滿足認定緩繳資格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參保單位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承諾書 。
(二)17個緩繳擴圍行業困難參保單位緩繳資格認定
行業類型:廈門市稅務局結合參保單位在辦理商事主體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確認 。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規定執行 。
參保單位登記的行業類型無法滿足認定緩繳資格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參保單位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承諾書 。
經營困難情況:依承諾制由參保單位自行確認是否符合虧損條件,并留存虧損月份的相關財務報表備查 。
(三)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困難參保單位緩繳資格認定
區域范圍:依承諾制由參保單位自行確認是否符合“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被納入封控管控防范區等封閉管理區”,并留存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門發布的列入中高風險地區以及封控管控防范區的相關通告(公告)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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