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居民醫保報銷比例2020 2022濰坊市醫保門診統籌比例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
參保職工在簽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政策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參保人員住院期間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
起付標準:自2022年度起不設起付標準 。
支付比例:由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 。
最高支付限額: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 。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
參保居民在簽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參保人員住院期間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
起付標準:不設起付標準 。
支付比例:由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 。
最高支付限額: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450元 。
三、普通門診統籌簽約方式
參保人員自愿選擇方便就診的一家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并在每年簽約期與定點醫院簽訂協議(新生兒可以隨時簽約),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定點醫院 。需要改簽的,先到原簽約醫療機構解約,再到新簽約機構辦理簽約 。就診時,在簽約定點醫療機構即時聯網結算 。
(一)簽約渠道 。參保人員可在濰坊市醫保部門公布的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中,采取登錄濰坊市醫療保險個人網上服務網站,關注參保地醫保微信公眾號,或攜帶身份證等醫療保障有效憑證到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或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醫保服務站(點)等方式,自主選擇簽約(因醫保信息系統替換升級,普通門診簽約掌辦網辦渠道正在加緊重新開發中,目前暫未恢復) 。
(二)職工、城鄉居民簽約期 。職工普通門診統籌簽約期、改簽期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在參保當月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普通門診統籌簽約手續,醫療免責期結束后生效 。城鄉居民普通門診統籌簽約期、改簽期與繳費期保持一致,自次年醫療年度起生效 。新生兒參保繳費后,可隨時簽約,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
【濰坊居民醫保報銷比例2020 2022濰坊市醫保門診統籌比例】(三)變更普通門診統籌定點 。參保人員與選定的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簽約后,原則上一年內不得變更 。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居住地變動的,可申請改簽,改簽后的門診待遇從變更次月起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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