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馬關縣關于調整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告

馬關縣關于調整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告
一、來(返)馬人員防疫要求
(一)近7天內有州外旅居史的來(返)馬人員須提前通過“文山抗疫”小程序或電話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區)報備 。
(二)近7天內有內蒙古呼和浩特、新疆烏魯木齊、西藏拉薩、甘肅蘭州、河南鄭州、廣東廣州旅居史的來(返)馬人員,入馬時若持有入滇后沿途其他地區出具的3天居家健康監測及期間核酸檢測證明的給予放行,未持有相關證明的入馬后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兩次核酸檢測 。
(三)對來自全國高中風險地區、紅黃碼人員,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
(四)除上述地區外,其他省份和涉疫重點省份其他地區的來(返)馬人員,繼續實行“落地檢”和“3天2檢”,即在入馬主要通道卡點接受核酸“落地檢”后,間隔1天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第一次核酸結果未出前不外出、不聚集,并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
(五)近7天內有省內州外疫情發生的州市旅居史的來(返)馬人員,繼續實行“落地檢”和“3天2檢”,其中與馬關縣接壤的邊境縣有疫情發生的,根據實際情況管理有當地旅居史的入馬人員 。
上述管理措施中,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再開展“落地檢” 。居家隔離或居家健康監測對象不具備居家隔離、監測條件的實行相應天數的集中隔離管理措施,居家隔離或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拒不執行有關管理措施擅自外出流竄的,一律強制集中隔離 。所有集中隔離對象的隔離費用自理,解除隔離后統一開具“云南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
二、離馬人員防疫要求
所有人員離開馬關時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云南健康碼”綠碼、“通信行程卡”綠卡且與身份信息一致的放行 。
三、縣內邊境地區出入人員防疫要求
縣內出入邊境鎮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明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通過云南健康碼、通信行程卡查驗和測量體溫無異常后方可通行,邊境一、二級嚴管區繼續按照原有管理規定嚴格執行 。
四、重點場所疫情防控要求
全縣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重點人員疫情防控措施繼續按照原有的行業管理規定執行 。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4日零時起執行,請廣大群眾密切關注疫情動態和防控政策調整,一如既往支持、配合、落實好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
馬關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11月4日馬關縣關于調整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告】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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