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聊城支出型貧困家庭申請低保時哪些支出可以扣減?

2022年聊城低保支出型貧困家庭剛性支出規定如下:
以下內容來源于2022年3約8日聊城民政發布賬號
支出型貧困家庭剛性支出按照下列規定扣減:
(一)因病個人負擔費用
提出申請之月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因病住院(含門診慢性病)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其他相關救助政策后,由個人自負的合規醫療費用予以扣減 。
(二)因殘個人負擔費用
殘疾人康復治療以及必要的輔助器械配備年內個人實際支出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據實扣減,超過3000元的按照3000元扣減 。
(三)因學個人負擔費用
家庭成員中有國家統招全日制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或接受學前三年教育的兒童,按一學年教育費用剛性支出(指獲得政府和社會資助后由個人負擔的學費、保育教育費、住宿費等實際支出)扣減 。就讀民辦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或進入非普惠性幼兒園的,其自付費用超出當地公辦同類學校、同校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或普惠性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部分不予扣減 。
(四)必要的就業成本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參加勞動就業必需的合法就業培訓和勞務中介,扣除培訓費、中介費等支出;對長期在外務工的,按務工地不低于低保標準的30%扣減必要的交通、生活等就業成本;
(五)申請家庭中有重病患者或重度殘疾人,需共同生活家庭成員長期照料和陪護,雖有就業但收入不穩定無法精準認定的,在計算家庭收入時,照料或陪護人員收入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0%--50%給予扣減;
【2022聊城支出型貧困家庭申請低保時哪些支出可以扣減?】(六)存在多重致貧因素的家庭,只要符合以上剛性支出扣減條件,在核算家庭收支時,其實際發生的剛性支出可從家庭收入中一并扣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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