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廊坊關于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截止的通告

一、集中登記上牌截止時間
【2022年廊坊關于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截止的通告】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將于2022年10月31日17:30時截止 。
二、部分業務停止辦理
一是容缺辦制度將終止 。在集中上牌期間,2022年5月1日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證和發票丟失的,可以在所有人簽注《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后容缺辦理 。集中登記上牌期截止后,合格證和發票丟失的電動自行車將不能辦理登記上牌 。
二是臨時號牌停止發放 。在集中上牌期間,對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發放白色臨時號牌,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上路行駛 。集中登記上牌期(截止2022年10月31日)結束后,停止發放白色臨時號牌,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不能登記上牌 。
三、新購電動自行車及時登記上牌
2022年5月1日以后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登記上牌,登記前需要臨時上路行駛的,駕駛人應當持有電動自行車來歷合法合規證明 。因此,2022年5月1日以后新購的電動自行車應當在30日內完成登記上牌 。逾期未登記上牌的將被依法查處
四、依法依規開展查處
自11月1日起,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依照《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出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駕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且未按照規定申領臨時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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