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戶口遷移寧波辦理指南 長三角戶口遷移流程

長三角戶口遷移寧波辦理指南(入口+方式+流程)
最新政策
自2021年2月19日起 , 浙江、上海、江蘇、安徽(合肥)的戶籍居民在區域內跨省遷移戶口時 , 只需在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該項業務即可 , 再也無需來回奔波 。
辦理入口
1、線下辦理: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
2、線上辦理:“浙里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 。
辦理范圍
申請人在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申請辦理跨省戶口遷移時 , 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愿選擇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 。
辦理材料
現戶口登記在長三角(三省一市)內 ,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寧波市區城鎮范圍內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
提交以下材料可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1、遷移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隨遷的 , 需提交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收養登記證)或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其中成年子女和未達到投靠年齡的父母還需提交《浙江省居住證》 。
線上辦理流程
以“人才引進落戶”為例
首頁輸入關鍵詞 , 搜索服務 。
長三角戶口遷移寧波辦理指南 長三角戶口遷移流程選擇辦理地區 , 完成人臉識別驗證 。
長三角戶口遷移寧波辦理指南 長三角戶口遷移流程根據個人情況完成情形選擇、在線填表、上傳材料 , 選擇取件方式 , 確認信息即可 。
長三角戶口遷移寧波辦理指南 長三角戶口遷移流程溫馨提醒:步驟截圖作為參考 , 以實時頁面為準 。
線下辦理流程
(一)提交申請
申請人到遷入地派出所(戶辦大廳)提交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申請落戶時 , 可自愿選擇“跨省戶口網上遷移”服務 , 簽訂《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告知單》 。
(二)準予遷入
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核同意遷入 , 由遷入地人口業務系統生成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 。
(三)遷出注銷
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接到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 , 將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 , 確認無誤后留存備案信息 , 辦理戶口遷移遷出手續 , 在遷出地人口業務系統中生成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 。
(四)辦理遷入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在接到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 , 核實確認無誤后 , 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 。
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申請辦理戶口網上遷移后 , 不得中途取消 。
【長三角戶口遷移寧波辦理指南 長三角戶口遷移流程】(二)接到落戶通知后 , 申請人要盡快攜帶遷入戶居民戶口簿(單獨立戶除外)和遷出戶居民戶口簿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辦理 , 以免影響日常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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