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防火涂料驗收方法與標準


一、鋼結構防火涂料介紹
鋼結構防火涂料是指施涂于建筑物就修建物的鋼結構概況 , 能形成耐火隔熱呵護層以及提高鋼結構耐火極限的涂料 。
鋼結構防火涂料按使用場所可分為:
1)室內鋼結構防火涂料 , 可用于建筑物室內或隱藏工程的鋼結構概況 。
2)室外鋼結構防火涂料 , 可用于建筑物室外或露天工程的鋼結構概況 。鋼結構防火涂料按使用厚度可分為:
3)超薄型鋼結構防火涂料 , 涂層厚度小于或等于3mm 。
4)薄型鋼結構防火涂料 , 涂層厚度大于3mm且小于或等于7mm 。
5)厚型鋼結構防火涂料 , 涂層厚度大于7mm且小于或等于454mm 。

鋼結構防火涂料驗收方法與標準

文章插圖
二、鋼結構防火涂料施工質量節制
1.施工前的涂料外不美觀:在容器中的狀況;
2.施工后的物理機械機能:干燥時刻、外不美觀與顏色、初期干燥抗裂性、粘結強度、抗壓強度、干密度等;
3.施工后涂料的經久機能:耐水性、耐冷熱輪回性、耐曝熱性、耐濕熱性、耐凍融輪回性、耐酸性、耐堿性、耐鹽霧侵蝕性等;
4.施工后涂料的耐火機能:涂層厚度和耐火極限 。
三、鋼結構防火涂料驗收體例
1.目測法:檢測涂料品種、顏色膠裂痕等情形 。
2.工具檢測法:用測厚針或卡尺檢測涂層厚度 , 用0.75-1kg榔頭輕擊涂層其強度和空鼓現象 , 用1m直尺檢測涂層平直度 。
四、鋼結構防火涂料驗收尺度
1.涂層厚度應合適設計要求 , 如厚度低于原訂尺度 , 必需大于原訂尺度的85% , 且厚度不足部位的持續面積長度不大于1m , 并在5m規模內不再呈現近似情形 。
2.涂層應完全閉合 , 不應露底、漏涂 。
3.涂層不宜呈現裂痕 , 若有個體裂痕其寬度不應大于1mm 。
4.涂層與鋼基材之間和各涂層之間應粘結平穩 , 無空鼓、脫皮和松散等情形 。
5.涂層概況應無乳突 , 有外不美觀要求的部位 , 母線不直度和失蹤園度充許誤差不應大于8mm 。
五、鋼結構防火涂料驗收總結
1.在施工現場可以對鋼結構防火涂料進行的磨練項目搜羅:在容器中的狀況、外不美觀與顏色、初期干燥抗裂性、涂層厚度 。
2.耐火機能是鋼結構防火涂料最為主要的手藝機能 , 涂層厚度是在施工現場快速檢測鋼結構防火涂料施工質量的關頭機能指標 。
3.施工時鋼結構防火涂料的現實噴涂厚度不能進行換算 , 必需按照耐火極限的檢測數據確定 。
4.在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測時 , 涂層厚度是否知足設計要求應以該批次鋼結構防火涂料耐火極限的檢測數據為依據 。
5.在施工現場進行涂層厚度檢測時 , 應以單個構件所有測點的平均值作為該構件的涂層厚度 。涂層厚度是否合適設計要求的剖斷依據是:涂層厚度應知足涂料磨練陳述的厚度要求 , 且該磨練陳述的耐火極限應不低于被涂構件的設計耐火極限 。
6.厚型和薄型鋼結構防火涂料可以考慮試驗室手藝前提與施工現場的差異 , 并取85%的保證率進行涂層厚度計較 。而超薄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的計較是否可以取85%的保證率進行涂層厚度計較 , 還需要大量的試驗論證 , 才能得出科學的結論 。
我國現行尺度規范GB14907–2002《鋼結構防火涂料》 , 對鋼結構防火涂料的分類和質量要求作出了明晰的劃定 。國家消防產物質量看管磨練機構對超薄型、薄型、厚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產物 , 分袂進行2±0.2mm、5±0.2 mm和25±2mm三個尺度涂層厚度的型式磨練 , 將磨練功效(涂層厚度和耐火機能試驗時刻)作為該產物型式認可證書的產物名稱和規格型號的證書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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