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戶口市內遷移條件要求 廣州戶口市內遷移條件

申辦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廣州市戶籍人員(除學校學生集體戶口外),可辦理戶口市內遷移:
(一)居住遷移: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指子女、配偶、父母,下同)合法房產地址 。
(二)投靠子女、配偶、父母:投靠直系親屬,遷入其合法房產地址,或遷入其家庭戶內 。
(三)遷入代管戶:因離婚、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征地、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地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本人及直系親屬在廣州市無合法房產或直系親屬投靠,遷入現單位集體戶(或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街道公共集體戶) 。
【廣州戶口市內遷移條件要求 廣州戶口市內遷移條件】(四)遷入代管戶:單位職工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本人及直系親屬在廣州市無合法房產或直系親屬投靠,由原單位集體戶遷入現單位集體戶(或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街道公共集體戶) 。
(五)收養小孩:收養廣州市社會福利機構兒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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