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駕車碰瓷共騙取7043元保險賠償金 最終被識破

廣西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26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被告男子梁某多次駕駛車輛,故意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造成他人承擔交通事故全部責任,騙取賠償金 。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梁某趁他人駕車變換車道之際,駕駛車輛故意與他人車輛發生刮碰,造成他人承擔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的后果,從而達到騙取他人賠償金的目的 。其中2018年2月至4月期間,被告人梁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桂GM2XXX的寶馬轎車在廣東省深圳市先后趁車輛變換車道之際,故意與3輛車刮碰,共騙取7043元保險賠償金 。
2018年4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梁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桂GM2XXX的寶馬轎車在柳州市城中區趁公交車開車出站變道之機,先后駕車故意與兩輛公交車發生刮碰,從而騙取柳州市恒達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8288元的賠償金 。
【男子多次駕車碰瓷共騙取7043元保險賠償金 最終被識破】2018年8月4日17時許,被告人梁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粵B2SXXX的黑色奧迪轎車來到柳州市城中區解放北路中交大廈路口處,趁車牌號為桂BA0XXX的30路公交車從文惠路轉向解放北路時,駕車故意與該公交車發生刮碰,欲繼續實施詐騙,公交公司安全員到達現場后發現被告人梁某系前兩次公交車事故的駕駛員,當即報警,被告人梁某逃離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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