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花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落實國家、省、市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1〕3號)和《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和2021年花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表的通知》(花教〔2021〕12號)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我區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
一、總體要求
(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堅持以區為主、實行屬地管理 。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招生工作,統籌做好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履行控輟保學責任,健全義務教育保障長效機制 。局直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一管理 。
(二)區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在核準的招生計劃與招生范圍內,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進行招生 。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全面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 。
(三)加強招生計劃管理 。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摸查測算的基礎上提出當年本行政區域內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區政府審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后,正式下達并向社會公布 。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學校提出調整申請,先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再報區政府批準,最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無效,區教育行政部門不為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辦理學籍 。
(四)區政府優先發展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確保義務教育公益屬性,辦好辦強公辦義務教育,確保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學位滿足符合條件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政策性照顧學生及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需求 。
(五)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妥善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因特殊情況,本行政區域內無法解決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主動與有關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商解決;對于一些跨行政區域難以界定的個案,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提出解決建議,報市教育行政部門裁決 。對于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但自愿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區教育行政部門保障其公辦學位,由屬地教育指導中心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為其統籌安排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 。
(六)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與公安、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等部門密切溝通協作,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建立和完善學位預警機制,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要大力推進陽光招生,主動、準確、全面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釋疑,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 。各指導中心要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及早排查招生入學信訪隱患,妥善化解招生入學信訪矛盾 。要進一步落實減證便民要求,簡化審核材料和程序,優化服務水平 。
(七)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做好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資料審核、電腦派位(或對口直升等)、錄取、注冊等各項工作 。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后,學校應通過公示欄、學校網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并公布編班結果 。學校需于當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 。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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