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保基數為什么開始實行預公布?

【南通社?;鶖禐槭裁撮_始實行預公布?】為何從2023年開始實行預公布?標準如何確定?
過去我省實行社會保險年度 , 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年度 , 因此繳費工資基數是從當年7月1日起調整 。根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要求 , 我省在前些年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個人賬戶計息年度按國家統一規定先行實行自然年度的基礎上 , 從2022年我省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調整也采取了與全國絕大部分省份一樣的自然年度做法 , 即從1月1日起調整 , 這意味著今后每年都提高了參保人員半年的繳費工資基數 , 有利于整體提高參保人員未來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水平 , 也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做法相一致 , 有效解決了在社會保險實施年度上的“雙軌制” 。

按照慣例 , 統計部門需到2023年年中才能公布2022年的全省相關平均工資數據 , 這導致在此之前2023年度的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無法確定 。為此 , 參照兄弟省份的做法 , 并為了維護參保人員權益和保障社會保險費征收 , 在2022年全省相關平均工資數據公布前 , 決定先發布一個暫行標準 , 即2023年1月1日起我省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標準暫按4494元執行 , 上限標準暫按24042元確定 。這樣 , 有利于企業和參保人員從年初便開始進行人工成本預算并及時調整繳費計劃 , 年中發布正式標準時也不致于一次性補繳過多 , 造成對企業財務沖擊過大 。同時 , 需要說明的是 , 年初先發布暫行標準及后期發布的正式標準 , 并不是對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進行二次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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