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發布進一步強化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企業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進一步強化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企業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廈府規〔2022〕3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
一、適用對象
適用于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企業骨干員工 。
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企業骨干員工是指在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企業(以下簡稱“倍增計劃企業”)中,上一年度工資及薪金收入達到廈門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廈門市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2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的在職在崗員工,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學位)、或者具有國(境)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初級及以上職稱(含可對應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
(二)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6個月 。
二、獎勵標準
根據倍增計劃企業綜合貢獻安排一定數量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標,由倍增計劃企業自行分配 。企業貢獻獎勵標準為:
(一)上一年度工業產值達到50億元以上且年增長速度達到5%以上(上一年度新投產企業無年增長速度要求,下同),安排30套房源指標;
(二)上一年度工業產值達到10億元-50億元且年增長速度達到10%以上,安排20套房源指標;
(三)上一年度工業產值達到1億元-10億元且年增長速度達到20%以上,安排10套房源指標;
(四)上一年度工業投資達到5億元(含)以上,安排10套房源指標 。
保障性商品房建筑面積一般控制為:二房型為60平方米或70平方米,三房型為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二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購95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 。在三房型房源充足的情況下,獎勵的三房型房源比例不低于50% 。具體房源戶型及面積標準按批次配售方案中公布的房源為準 。
三、申請條件
倍增計劃企業在本企業內部無異議的前提下,自主制定本企業保障性商品房切塊房源的分配方案,分配對象為本細則規定的本企業骨干員工,不受取得戶籍、家庭成員取得戶籍人數及年限等限制,單身骨干員工不受年滿30周歲限制,但申請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符合在廈無住房、房產轉讓行為滿5年等保障性商品房申購條件,具體申購條件在批次配售方案中明確 。
四、工作流程
(一)市工信局每年根據倍增計劃企業綜合貢獻確認獎勵企業名單及其獎勵的房源指標數量,報市倍增辦審核確定后,提供給市住房局 。
(二)市住房局會同市工信局結合房源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擬切塊房源,制定切塊分配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
(三)倍增計劃企業取得房源后,在本企業內部無異議的情況下自主分配給符合條件的骨干員工,企業組織員工申請 。
(四)批次申請截止后,市工信局對骨干員工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提供給市住房局 。市住房局會同市人社局、稅務局、資源規劃局等部門按各自職能復核骨干員工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社保、工資薪金及申請家庭在廈住房等條件 。綜合上述各部門復核情況,納入保障性商品房批次審核結果并向社會公示 。
(五)公示結束后,市住房局按規定組織符合配售條件的骨干員工辦理配售手續 。
五、其他事項
(一)屬于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個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且均是倍增計劃企業的關聯企業(以下簡稱“關聯企業”)和倍增計劃企業在廈門設立的分公司等名單由市工信局審核確認后,提供給市住房局 。關聯企業或分公司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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