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產假2023年新規定 武漢產假2023年新規定文件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32條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的產假期按下列規定執行:難產生產的產假為173天(國家規定98天產假 湖北省增加的60天產假 15天難產假),剖腹產按照難產休假 。
武漢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產假天數如下:
正常分娩產假為158天(根據湖北省現行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
難產生產的產假為173天(國家規定98天產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產假+15天難產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
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
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武漢產假2023年新規定 武漢產假2023年新規定文件】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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