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共有產權房和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能同時享有嗎?

余杭共有產權房和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能同時享有嗎?
按照“購補分離”原則,申請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領取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人才首次購買份額支付的價款,未足額享受購房補貼額度的可在增購時享受 。
【余杭共有產權房和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能同時享有嗎?】
人才領取了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的,按規定增購政府產權份額且在杭服務滿10年后方可將該套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上市交易,期間申請政府回購的,需按規定退回相應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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