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津貼計算方式是什么時候開始 福州生育津貼計算方式是什么

用人單位參保人員,繳費的下月起,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0個月后(含斷繳3個月以內補繳到賬且能提供有效勞動關系證明和工資收入證明的)生產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
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國家規定的產假) 。單位職工平均繳費基數是由單位與稅務部門通過年審后確認的 。
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顧假為15天 。
① 生育一胎:最低產假158天
② 生育二胎:最低產假158天
③ 難產:最低產假158天+難產假15天=173天
【福州生育津貼計算方式是什么時候開始 福州生育津貼計算方式是什么】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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