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意見告家長書

余姚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意見告家長書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相關工作要求,切實解決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困難 ?,F將我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就學意見告知于您,請及早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使孩子能如期順利入學 。
一、新生入學
招生對象
要求在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隨遷子女指戶籍登記在余姚市外,隨父母到余姚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小學新生須年滿6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須為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在冊的應屆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戶籍未遷入我市父母在余姚市內 (下同)持有房產 (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產證單獨所有或夫妻及入學未成年人共有,一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4月30日下同);
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簡稱父母,下同)在余姚市內居住,父母雙方或者學生本人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簡稱《居住證》,處于“正常狀態”,下同) 。居住證在公安機關登記的住址所在鄉鎮(街道) 與申請入學學校所在鄉鎮 (街道) 一致 。
報名辦法
隨遷子女新生報名與戶籍生新生報名同步進行,均實行網上統一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且要求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均應由其父母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寧波市幼兒園入園、義務教育入學報名招生系統” 進行報名,報名時間到時詳見余姚市教育局網站公告或者“余姚教育”微信公眾號上的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 。
錄取辦法
各鄉鎮 (街道) 完成我市戶籍或父母房產在我市等類別的適齡兒童少年錄取后以各鄉鎮(街道) 的招生區域為單位,根據能提供的學位數,以隨遷子女父母量化積分高低、社保繳納月份數、在本市居住時間為依據,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如果屆時還有剩余學位,再招收父母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
二、轉學
要求轉入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其父母須持有我市房產或《居住證》,可以向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提出轉學申請,接納先后順序如下:
1、父母在現居住地持有房產;
2、父母持有居住證,居住證在公安機關登記的所在鄉鎮 (街道)與申請入學學校所在鄉鎮(街道)一致 。
【余姚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意見告家長書】以上兩批次申請轉學的學生,若申請人數不超過空余學位,一次性全部接納;若申請人數超過空余學位,按批次先后順序接納 。若第一批次申請人數超過空余學位,則根據房產證取得先后順序接納;若第二批次申請人數超過空余學位,則按照量化積分高低依次接納 。
注意:六年級、九年級第二學期不辦理轉學 。
轉學申請時間:學期結束前一周及開學前一周向居住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提出申請 。
轉學需隨帶材料
1.房產證原件、復印件或居住證及量化積分截圖;
2.從全國學籍系統打印的學生學籍信息表 。
三、量化積分
2023年起,我市將按《余姚市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的實施意見》(余政辦發〔2022〕125號)的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賦分 。若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或注銷時,積分自動失效,今年有入學需求但尚未辦理居住證或居住證已中止(失效)的學生及家長,盡快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好居住證,網上積分申評時間統一到4月30日截止 。
需轉學的隨遷子女,請家長須于申請轉學前完成線上或線下量化積分申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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