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業務辦理流程是什么?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業務辦理流程是什么?
答: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業務材料準備完畢之后 , 前往擬落戶地派出所當場即可辦理
受理條件:夫妻一方為我市戶籍公民 , 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 , 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戶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的 , 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 。手續齊全 , 當場辦理 。
應提交的材料: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
5、《出生醫學證明》;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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