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流程 南京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申請指南

一、辦理條件
1. 職工因工死亡或傷殘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以及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 可以按規定享受符合條件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2. 工傷職工發生工傷時的參保單位與《認定工傷決定書》載明的用人單位一致;
3. 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死亡,其近親屬同時符合領取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條件的,由近親屬選擇領取工傷保險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一種待遇;
4.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就業或參軍的;(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5)死亡的 。
【條件+材料+流程 南京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申請指南】二、經辦表單
《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表》(加蓋參保單位公章)(點擊下載)
《南京市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待遇審批表》(點擊下載)
三、辦理材料
1. 已審批的《南京市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待遇審批表》;
2. 供養親屬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復印件 。
四、辦理渠道
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全城通辦 。
五、發放方式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應撥付至供養親屬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 。正常參保繳費的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自工傷職工死亡的次月起計發 。
六、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關門結算期除外)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