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蒼南202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公布( 四 )


2.招生流程
(1)信息公布 。民辦學校需在招生報名前將招生簡章(含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信息)通過“入學掌上通”向社會公布 。
(2)報名辦法 。民辦學校招生報名與公辦學校同時開始,由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在“入學掌上通”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自主報名,并根據系統提示上傳相關材料 。每位適齡兒童少年選報民辦學校不得超過2所 。
符合各類政策照顧的適齡兒童少年要求報讀民辦學校的,或民辦學校正式聘任并實際工作的教師子女以及舉辦者的直系親屬要求報讀本校的,由其父母于5月30至31日持相應證明材料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307辦公室報名,由縣教育局優先統籌到相關民辦學校,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
經認定為九年一貫制并實施直升的民辦學校,直升報名和錄取辦法按民辦學校招生錄取規則進行,直升報名工作納入招生管理系統平臺,于5月26日在系統報名,6月1日前完成錄取 。
(3)資格審核 ??h教育局對網絡報名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檔 。
(4)錄取辦法 。各民辦學校先錄取符合各類政策照顧的適齡兒童少年、本校正式聘任并實際工作的教師子女和舉辦者的直系親屬,再錄取本校直升學生(報名直升人數未超過剩余學額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直升人數超過剩余學額的,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最后錄取通過資格審核的適齡兒童少年,若通過資格審核的適齡兒童少年數小于剩余學額的,全部錄取;若大于剩余學額的,一律采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
(5)錄取確認 。根據文件規定程序被民辦學校預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須在規定時間內憑錄取碼(家長通過“浙里辦”APP“入學掌上通”查詢)到學校報到、簽訂承諾書和繳費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簽訂承諾書和繳費確認的,視同放棄 。已被一所學校預錄取的對象,由系統去除另一所學校后續遞補資格,并不再參加第二輪招生報名 。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絕根據文件規定程序被錄取的學生 。
對于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在未被其他民辦學校預錄取的學生中依次遞補錄取 。
未招足的民辦學校經溫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在溫州市域補招一次(每人限報1所),如果報名人數超過補招人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
3.其他說明
(1)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縣教育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
(2)已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并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后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將在各自施教區公辦學校按程序招錄 。對于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放棄的,或者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不得參與民辦學校后續批次報名,并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
(3)民辦學校以各種方式自行組織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及考試招生等行為一律無效 。因違規招生造成重大社會穩定事件或負面社會輿論事件的,將對民辦學校及其舉辦者、管理者予以嚴肅追責 。
(三)體藝學校招生
縣民族中學少數民族生招生方案由學校制定,報縣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h藝術中學、縣少年藝術學校、縣體育運動學??筛鶕W校辦學特色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具體招生方案由學校制定,報縣教育局批復后實施 。
(四)特殊群體入學
1.特殊兒童少年入學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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