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咸陽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原文 咸陽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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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經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在現行保障標準基礎上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
咸陽市民政局、咸陽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咸民發[2023]49號),《通知》明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秦都區、渭城區由63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興平市、涇陽縣由630元/人·月提高到740元/人·月;其他縣市從630元/人·月提高到680元/人·月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秦都區、渭城區實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一體化,執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興平市、涇陽縣西咸劃轉共管區繼續執行560元/人·月標準;興平市、涇陽縣非西咸共管區及其他縣市從410元/人·月(即4920元/人·年)提高到450元/人·月(即5400元/人·年) 。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全市從850元/人·月提高到1320元/人·月 。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秦都區、渭城區實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一體化,執行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興平市、涇陽縣西咸劃轉共管區繼續執行1320元/人·月標準;興平市、涇陽縣非西咸共管區及其他縣市從55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 。

【原文 咸陽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本次提標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將進一步縮小咸陽市與西安市的保障差距,提升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咸陽市民政局將加強對各縣市區的督促指導力度,切實做好提標補發工作,同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強化低保等社會救助擴圍增效,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嫣嵘沂猩鐣戎档妆U瞎ぷ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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