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臨港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及流程 江陰臨港新城招聘啟事

江陰臨港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及流程
申請條件
人才公寓租住對象為區內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海內外引進人才 。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可申請人才公寓 。
1、在依法登記設立的注冊納稅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
2、領軍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江蘇省“雙創計劃”人才以及江蘇省“雙創計劃”團隊的領軍人才、無錫“太湖人才計劃”人才、江陰“暨陽英才計劃”人才、“港城英才計劃”人才 。
重特大項目人才:推動臨港產業轉型提升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總投資超30億元或5億美元以上重特大項目的國際化高級核心團隊成員 。
其他各類人才: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含技師以上的技能人才) 。
3、已在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錄用或調入手續 。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 。
5、在江陰市范圍內無住房,人才每年在臨港實際居住6個月以上 。
對已享受臨港住房優惠政策、租房補貼的高層次人才不再享受租住優惠政策 。
申請流程
人才公寓采取單位申請、統一審批的方式,具體程序為:
(一)提交申請 。符合租住條件的人才,憑下列有關材料向承租單位提出申請,由承租單位每月5日前報臨港開發區科學技術局 。
網上申請入口:http://www.jyrcfzjt.com/
頁面展示如下,點擊【我要申請】,按照頁面提示進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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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臨港開發區人才公寓租住申請審批表》 。
掃描二維碼下載租住申請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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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證(或護照、人才卡)、結婚證(需夫妻同住的) 。
3、承租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原件及復印件 。
4、申請人員學歷(職稱)證書、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
(二)受理審核 。臨港開發區科學技術局對人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的人才申請材料上報臨港開發區科技與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三)復核審批 。臨港開發區科技與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核后提交臨港開發區管委會審批 。
【江陰臨港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及流程 江陰臨港新城招聘啟事】(四)分配入住 。人才資格核準后由江陰臨港城市運營服務有限公司根據租住單位條件、房源情況及登記順序統籌安排人才公寓,與承租單位雙方簽訂《臨港開發區人才公寓租賃協議書》 。江蘇省“雙創計劃”以上人才可申請家庭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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