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贛縣入學對家庭房產有哪些要求 贛州入學政策

凡在贛縣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申請入學,需符合戶籍類、房產類、經商類、務工類、居住證類五種條件的其中一項,其中房產類的要求如下:

房產類:學生父(母)在梅林鎮購房、租住廉(公)租房且已連續居住滿三個月以上的贛縣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以學生本人所在的家庭戶籍簿、其父(母)名下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廉租房和公租房提供經保障房辦公室備案的租賃協議),以及該房產對應戶名的連續3個月的水電使用憑證為本條件判斷依據 。
關于房產類的界定說明:
【贛州贛縣入學對家庭房產有哪些要求 贛州入學政策】(1)購房合同或個人之間簽訂的購房協議,商業公寓樓、商鋪、車庫等非住宅,以及非婚、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不作為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據 。
(2)購安置房尚未辦理申請入學父母產權的,請提前做好產權變更,再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書、該房產對應戶名的連續三個月的水電使用發票,方可在購房地學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申請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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