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定高陽縣中小學招生錄取規則+補充說明

錄取規則
【2023年保定高陽縣中小學招生錄取規則+補充說明】學生錄取順序與網上報名的先后順序無關 。
城區公辦中小學在劃定片區內 , 按有戶有房(第一類)、有戶無房(第二類)、有房無戶、隨遷子女(第三類)的生源順序進行依次錄取 。
個別學校由于生源增長導致學位不足 , 不能完全容納本校片區范圍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 , 第三類學生通過搖號或抽簽的方式錄取 , 未被錄取的學生由縣教體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
所有需搖號錄取的學校在第一次搖號后 , 因家長未及時確認、放棄名額等原因空余出的學位 , 將在未搖中的學生中進行二次搖號 , 直至招滿為止 。
補充說明
(一)教育、公安和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建立招生資格聯審機制 , 統籌做好縣直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資格聯審工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學生存疑戶籍、有疑義戶籍、居住證辦理情況的核查工作 。自然資源規劃部門主要負責房產信息的核實工作 , 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
(二)符合優撫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 , 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經相關部門審核后 , 學校依據縣教體局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
(三)所有證明材料(如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居住證等)截止日期為學校報名日期之前 。
(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特殊情況由學校初審后報縣教體局審定 。
(五)各校在招生前依據此通知制定招生計劃及招生簡章并上報教體局基礎教育股 。
如有異議可咨詢縣教體局基礎教育股 , 電話:665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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