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服務指南 淄博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條件

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政策內容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畢業年度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到本地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經審核確認,按每人12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 。
適用對象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申報條件
介紹畢業年度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到本地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 。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主要包括: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畢業生;
2.特困人員畢業生;
3.孤兒畢業生;
4.重點困境兒童畢業生(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畢業生);
5.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家庭畢業生;
6.殘疾人畢業生;
7.在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 。
執行期限
長期
申報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介紹就業人員名單、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復印件等 。困難家庭畢業生身份、勞動用工備案、社會保險繳納等信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查 。
申報流程
(1)補貼申請 。線下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機構注冊地所在的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
【淄博市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服務指南 淄博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條件】(2)受理審核 。各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收到申報材料后,比對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備案、就業登記等系統數據,核驗困難家庭畢業生身份,確認補貼申領資格 。
(3)信息公示 。對經審核確認符合補貼單位、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4)資金撥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各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相關補貼信息同步錄入“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 。
(5)材料歸檔 。各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及時將相關業務材料歸檔備查 。
經辦單位
各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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