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政策 2023東莞隨軍家屬投靠落戶辦理流程

東莞隨軍家屬投靠落戶辦理流程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隨軍家屬”,預約到就近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提交辦理材料 。
(二)受理機關現場受理,并在審批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 。
【東莞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政策 2023東莞隨軍家屬投靠落戶辦理流程】(三)遷移人屬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省戶籍的納入一站式戶口遷移范疇,系統進行網上遷移,無需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審批完成后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在規定時限(3個工作日)完成核準遷出,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領取證件”,預約到就近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領取居民戶口簿;
遷移人不屬于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省戶籍的,審批完成后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領取證件”,預約到就近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領取《準予遷入證明》,持《準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并獲得《戶口遷移證》,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領取證件”,預約到就近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領取居民戶口簿 。
相關提示
(一)經受理機關批準同意辦理后,申請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不辦理視為放棄入戶申請 。
(二)《準予遷入證明》的有效期為:40天(自然日),《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為:30天(自然日) 。
(三)補充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內;特殊情況需要調查核實的,在1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情況特別復雜的,可以延長到5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
(四)房屋未確定村(社區)管理的,不予辦理戶口遷入該房屋,但可先遷入該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指定集體戶,待房產確定村(村區)管理后再遷入該房屋 。
(五)入戶房屋地址不屬“二標四實”標準地址的,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
(六)對原持有我市居住證或在我市有居住登記的,入戶我市后,應進行注銷居住登記 。
辦理窗口
1、就近地鎮街(園區)戶政辦證窗口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大朗、鳳崗、塘廈、謝崗、清溪、橋頭、橫瀝、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2、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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