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平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


溫州平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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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為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2023年小學畢業生 。
二、招生計劃
根據國家及省對校均規模、班額控制及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有關規定,結合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創建、省政府2023年民生實事項目任務要求、實際入學需求和近幾年招生情況,我局將編制、核定、下達2023年招生計劃,并予公布 。同時在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設定所有學校招生計劃數和最大班額數,嚴禁學校無計劃、超計劃、擴大班額招生 。
三、招生辦法
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采取分類分批報名錄取的辦法,切實做好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公辦學校按照“住、戶結合,免試就近”的原則,對報名對象進行審核、分類排序,有序安排入學 。民辦學校錄取步驟和規則嚴格按照2020年“公民同招”政策執行 。
凡2023年春季在本縣普通幼兒園、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基本信息將統一導入招生系統并與學生監護人手機號關聯,學生監護人可直接通過關聯手機的浙里辦APP增補相關信息并參與本縣招生;未在本縣就讀的,需先在規定時間內在浙里辦APP登記基本信息并通過審核后,方可參與本縣招生 。每位學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一旦被某一所學校錄取,就不再參與其他學校錄取 。
(一)公辦學校招生
1.施教區學生
申請在本縣施教區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按以下批次依次安排入學:
第一批:施教區范圍內擁有戶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住宅產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份額占比100%,下同)的適齡兒童、少年 。
第二批:施教區范圍內擁有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
符合以上兩個批次的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在施教區學校就讀的,于規定時間內在浙里辦APP上確認 。2014年6月前其父母或本人持有施教區范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第一批次執行 。每一批次采取按戶籍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額滿為止,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由學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到轄區內其他仍有空余學額學校就讀 。若欲申請民辦學校就讀或其他公辦學校統籌,則先不申請在施教區學校就讀,若民辦學?;蚱渌k學校都不能錄取,再行申請 。
2023年5月31日以后申報、遷移的戶籍不作為今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施教區劃分依據 。
2.統籌學生
申請在居住地非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只有在該學校仍有空余學額的情況下,才能按以下批次依次統籌安排:
第一批:本縣戶籍其父母在居住地擁有住宅產權(截至2023年5月31日,下同)的適齡兒童、少年 。
第二批:本縣戶籍其父母在居住地擁有無產權住宅(含正在辦理產權住宅)且2014年6月以來實際連續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外縣戶籍其父母在居住地擁有住宅產權的適齡兒童、少年 。
第三批:其父母在居住地購買住宅且在商品房合同備案后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
符合以上批次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浙里辦APP進行登記(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下同) 。每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由學區根據轄區內相應學??沼鄬W額,結合實際居住等情況,分別采取按住宅產權證件、電費開戶或過戶、商品房合同備案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依次統籌安排,額滿為止;未被統籌安排的學生可回施教區學校就讀 。對于以上三批次招生結束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學校,可由學校所在學區或縣局直屬學校根據未被招收的學生居住等實際情況制定招生方案,報縣教育局核準后公布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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