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積分入學計算公式 集美積分入學計算公式

集美積分入學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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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 , 總分115分 。
務工社保積分(58分)
【集美積分入學計算公式 集美積分入學計算公式】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 , 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 , 以按時繳交月份累計得分 , 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 , 本項滿分48分 。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 , 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 , 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 。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 , 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 , 以按時繳交月份累計得分 , 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 , 本項滿分10分 。
穩定居住積分(57分)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 , 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 , 本項滿分24分 。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或雙方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 , 積24分 , 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集美區 , 并在集美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 , 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 , 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 , 本項滿分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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