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吉林省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試行標準批復

關于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試行標準的批復
各有關高中:
各校關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收費標準相關申請材料收悉 。為加強我省普通高中對外交流與合作,鼓勵引進外國優質教育資源,不斷提升教育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結合我省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成本、招生規模等因素,現對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批復如下 。
一、收費范圍及標準:經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并同意2023年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普通高中,項目信息及學費標準詳見附件,該標準適用于2023屆學生(2023年入學) 。
二、學費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各校要落實好《關于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吉省價收〔2015〕5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收費臺賬制度,做好收費公示 。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收入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收費收入應主要用于中外合作項目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
三、各學校應建立退費制度 。學生退(轉、休)學時,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學生一定費用 。每學年開學后一個月內申請退(轉、休)學的,學校應全額退還當年已收取的學費;開學后不滿半學年的,退還學費二分之一;開學后超過半學年的,相應學費不予退還 。
四、以上標準為試行標準,試行期一年,試行期結束前3個月需向主管部門重新核定正式收費標準 。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財政廳
2023年5月24日
【2023吉林省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試行標準批復】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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