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及標準

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補貼
【連云港市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及標準】補貼對象:
開發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
補貼條件:
招用連云港籍離校2年內未就業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進行失業登記并符合就業困難條件 ),并為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
補貼標準:
對提供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安置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按其為安置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
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
》》》連云港高校畢業生見習補貼標準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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