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三門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順序和辦法

臺州三門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順序及錄取辦法
第一批:三門中學第一批統招生100名 。
第二批:體藝特長生
1.體育、藝術特長生(不包括往屆生)按照批準的體藝特長生招生實施方案(文件另發)進行錄取 。體藝特長生錄取順序依次為三門中學、三門第二高級中學、三門縣亭旁高級中學 。
2.其它特招生根據上級文件規定及招生學校與相關部門、單位簽訂的合同執行 。招生學校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縣招生辦備案 。
第三批:三門中學定向生(360名,第一志愿填報三門中學的考生)
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按本校招生指令計劃數(扣除三門中學第一批統招生人數)1:1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 。
1.定向生條件:2022年9月30日前學籍在該校并實際就讀為準;不在本校就讀和往屆生不享受定向生名額 。
2.定向生分配方法:三門中學招生定向指標分配分三部分,各初級中學最終分配指標由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數) 。
第一部分:定向指標的20%部分 。根據應屆畢業生報考數進行分配,即根據各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數與全縣應屆畢業生總報考數的比值,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分配指標,其值保留一位小數 。分配數的計算公式為:
某校報考數
------------×定向指標×20%
全縣報考總數
下面兩部分分配結合考生成績計算來完成,在扣除第一批招生數的考生成績庫中:
①計算出各初中學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
②計算出全縣平均分;
③計算出各初中學校在全縣平均分(含)以上的人數;
④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平均分;
第二部分:定向指標的60%部分,根據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進行分配,即某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與全縣各初中學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總和的比值,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分配指標,其值保留一位小數 。分配數的計算公式為:
某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
【臺州三門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順序和辦法】--------------------------------------×定向指標×60%
Σ各校滿足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數
第三部分:定向指標的20%部分,根據平均分等參數分配,即根據某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乘以該校的平均分之積與全縣各初中學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乘以各校平均分之積進行求和后的比值,計算出各初中學校的分配名額,其值保留一位小數 。分配數的計算公式為:
某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該校平均分
----------------------------------×定向指標×20%
Σ(各校在全縣平均分以上的人數×各校平均分)
各初級中學最終分配指標由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數),如果各初級中學最終分配指標總和大于或小于三門中學招生計劃的定向指標,將從最后的統招人數中增減 。
3.定向錄取辦法:根據考生志愿,按學校依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縣城初級中學(三門初級中學、城關中學、海游中學、南山中學、實驗學校、金鱗湖實驗學校)須在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含)上,其余學校定向錄取的最低分數不得低于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 。對降20分后定向指標仍為零錄取的薄弱學校,則按中考成績在全縣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1人 。
除縣城初級中學(三門初級中學、城關中學、海游中學、南山中學、實驗學校、金鱗湖實驗學校)外其余初級中學在定向錄取后,中考成績還有在三門中學定向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含)上的學生,則對滿足上述條件的學生根據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標名額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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