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條件 濟南市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條件

申報人才購房補貼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補貼對象 。本細則補貼對象包括:
(一)駐濟企業就職且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人才辦”)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
(二)駐濟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
(三)駐濟高校新引進的全球TOP200高校畢業的博士研究生;
(四)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市屬及各區 (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縣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本細則所稱企業,是指濟南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的各類企業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組織 。
二、補貼條件 。第三條第 (一)項的人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條”政策出臺后,申請家庭(含申請人、配偶及未滿18周歲子女,下同)在濟購買且擁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購買直系親屬住房);
2. 購房之日前3年內申請家庭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
第三條第(二)(三)(四)項人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人與企業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事業單位申請人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具有組織部門下達的任命文件,上述人才均需在濟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濟南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條件 濟南市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條件】2.申請家庭購房時間需在2019年9月(含)“雙創19 條”政策出臺以后,且住房網簽時間在申請人畢業5年內;
3.所購住房為申請家庭在濟擁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購買直系親屬住房);
4.購房之日前3年內申請家庭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
本細則所稱申請家庭在濟其他住房包括: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已辦理網簽備案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已通過房改審批但未登記確權的住房、已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住房、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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