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石碣鎮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以及《東莞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和《東莞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
一、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年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沒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有正常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3.義務教育學校不實行留級制度 。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規定向鎮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教育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延緩一年入學 。
二、入學辦法
(一)公辦學校
1.招生對象: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市、鎮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及積分入學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入學辦法
(1)石碣鎮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相對就近、周邊調配、學區對口入學相結合的原則,將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到鎮內各公辦學校就讀 。由于戶籍學生激增,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學位優先安排給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入戶的學生(入戶時間以戶口簿上遷入的時間為準),7月1日至9月1日新入戶到石碣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今年不安排到公辦學校,等下一學年再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
戶口為城中社區集體戶口,且父母在我鎮有清晰產權房產(需提供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安排到對應的公辦學校,但如果該學校報名人數多于對外招生計劃數的,將通過電腦派位或抽簽的方式確定錄取學校;戶口為城中社區集體戶口,且父母在我鎮無清晰產權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將視各公辦學校學位情況,采取相對就近的方式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具體學區安排見附件1 。
(2)符合市、鎮優待政策適齡兒童少年 。由鎮教育管理中心統籌安排,以轄區內的公辦學校解決為主;公辦學位不足的,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解決 。
(3)積分入學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3〕26號)《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方案》(東府〔2023〕27號)執行 。
(二)民辦學校
1.招生對象: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2.招生條件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請民辦學校;
(2)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按規定申請民辦學校 。其中:
監護人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請民辦學校;
監護人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
監護人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
監護人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監護人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
父或母在本市實際居住或就業,因特殊情況暫無法提供上述有效證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或母辦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記、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業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單、納稅清單或房產證明等)以及簽訂補辦居住證承諾書后,可在招生補錄階段向仍有剩余學位的民辦學校申請入讀 。該類適齡兒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臺網上報名,但不能網上填報志愿 。
3.招生類別和錄取順序 。依次為“直升入學”“屬地購買服務”“長幼同校入學”及“電腦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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