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市積分入學排名 2023臺州臨海市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

2023臺州臨海市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
一、積分入學的實施范圍
1.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或本省外縣(市、區),隨父母到輸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
2.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一年級、七年級(以下簡稱“入學”),適用本實施辦法 。
二、報名對象
1.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申請適用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的居住證積分排序入學 。
(1)年滿6周歲適齡兒童或應屆小學畢業生;
(2)適齡兒童少年父或母已持有有效的臨海市《浙江省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并在當年5月31日前申請辦理積分 。
2.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不適用積分排序入學,但需統籌安排 。
【臨海市積分入學排名 2023臺州臨海市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1)適齡兒童少年父或母已持有臨海市《浙江省居住證》,但在當年5月31日后申請補辦積分的 。
(2)適齡兒童少年父或母辦理居住登記,且申請積分的 。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1.根據市新居民事務中心提供的全市參與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口積分排名,6月10日前,市教育局通過臨海教育網公布已申請辦理入學積分名單 。
2.報名辦法:實行網上報名 。詳見《2023年臨海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報名指南》
登錄“入學服務平臺”,進入“臨海市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小學)” 或“臨海市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初中)”,選擇積分辦理的鎮(街道)中心校、初中進行報名 。按照各欄目提示準確填寫或選擇,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未在“入學服務平臺”報名的,視作自動放棄 。
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
報名結束后,各學校組織對報名信息進行審核 。對審核有疑問的,及時告知家長,線下更正;審核不通過的,取消報名資格并告知家長 。
3.報名時間:
(1)第一次報名時間: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
特別提示:辦理了古城街道、大洋街道積分的隨遷子女入讀初中,可選擇臺州學院附屬中學、外國語學校的積分入學;也可以依據古城街道積分選擇“古城街道3所直屬初中(積分)”報名,或依據大洋街道積分選擇“大洋街道2所初中(積分)”報名,但只能選擇對應的一所學校報名,不能同時兼報 。
除以上類型外,其他的選擇積分辦理的鎮(街道)中心校、中學報名 。
(2)第二次報名時間:7月7日6:00至22:00 。
報名對象:報讀民辦學校及臺州學院附屬中學、外國語學校但未被錄取的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
隨遷子女的父母要選擇積分辦理的鎮(街道)中心校、中學報名 。
(3)第三次報名時間:7月21日6:00—22:00 。
報名對象: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
請關注臨海市教育局公布的空余學位數,可以跨鎮(街道)選擇有空余學位鎮(街道)中心校、初中進行報名 。
四、錄取
1.7月12日,已在網上報名(含第一次、第二次)的隨遷子女到積分辦理的鎮(街道)中心小學、初中,現場確定就讀學校 。
學校依據公布的學位數,先按積分高低排序,確定具體就讀學校 。申請積分對象安排后,如還有空余學位,再按《居住證》、社保繳納年限、營業執照先后排序安排,確定具體就讀學校 。申請人憑積分卡、《居住證》、戶口本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入學手續 。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 。
2.7月22日前,已在網上報名(第三次)的隨遷子女由所報讀的鎮(街道)中心小學、初中統籌安置并告知錄取結果 。錄取辦法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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