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李善長 明朝李善長簡介

1、李善長,明朝開國丞相 。歷任都事、參議、大都督府司馬、參知政事、右相國、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師、中書左丞相等職,被封為宣國公、韓國公 。監修《元史》,編《祖訓錄》、《大明集禮》 。
2、李善長善于調護諸將,因材用人,使之各得其所 。朱元璋任太平興國翼大元帥,以李善長為元帥府都事,從克集慶(今江蘇南京) 。朱元璋任江南行中書省平章,以其為參議,軍機進退,賞罰章程,多由他裁決 。后樞密院改為大都督府,善長兼領大都督府司馬,升任行省 參知政事 。二十七年,朱元璋自立為吳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 。他嫻于辭令,明習故事,處理政務,裁決如流,將吏帖服,居民安堵;調兵轉餉無乏,恢復制錢,榷淮鹽,立茶法,開鐵冶,定魚稅,國用益饒,而民不困 。吳元年(1367),論功被封為宣國公 。吳改官制,尚左,故李善長由右相國改稱左相國,居百官之首 。曾與劉基等裁定律令 。作為“大總管”,李善長被朱元璋稱為“在世蕭何” 。他在朱元璋最勢微的時候投奔而來,一直負責軍隊的糧餉供應,成為前線將士風掃殘云的“發動機” 。他是朱元璋登基典禮的“總導演”,是朱元璋大封功成時的“首席公卿”,是朱元璋的親家翁 。朱元璋曾特賜他一方鐵制的憑券,上面明寫著可以免除他兩次死刑、免除他兒子一次死刑的承諾,但最終,他還是由于一句話不慎,招惹滅族之災,全家70多口被滿門抄斬,朱元璋只免了他女兒女婿,也即公主附馬(李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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